本報9月17日訊(記者 唐愛平)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關於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43號,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推動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續積累、開放共享和轉化應用。
  科技報告是描述科研活動的過程、進展和結果,並按照規定格式編寫的科技文獻,包括科研活動的過程管理報告和描述科研細節的專題研究報告。《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成全國統一的科技報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體系,形成科學、規範、高效的科技報告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
  近年來,我國科技投入持續快速增長。2013年全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11906億元,比上年增長15.6%,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09%,全年國家安排了3543項科技支撐計劃課題,2118項“863”計劃課題。投入的大幅增加,讓人們越來越關註產出。
  在國際上,歐美等發達國家都建立了系統的科技報告制度。我國科技報告制度建設起步較晚。從2013年初開始,科技部率先在973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等國家科技計劃(專項)中開展科技報告試點工作。此次《意見》的發佈,意味著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的腳步正在加速。
  《意見》明確,財政性資金資助的科技項目必須呈交科技報告。按照統一標準、分步實施、分類管理、分工協作的基本原則,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項目主管機構、項目承擔單位各負其責,建立健全國家科技報告組織管理機制和開放共享體系,逐步完善相關政策、標準和規範,形成統一的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為提升我國科技實力、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支撐。
  《意見》提出建立科技報告逐級呈交的組織管理機制,即加強國家科技報告工作統籌管理,建立地方和部門科技報告管理機制,強化項目承擔單位科技報告管理責任,明確了科研人員撰寫和使用加強國家科技報告工作統籌管理科技報告的責任權利。
  《意見》要求推動科技報告的持續積累和開放共享。強化科技報告的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在做好財政性資金資助科技項目科技報告收集的同時,鼓勵引導社會資金資助的科研活動通過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向科技部或其委托機構呈交科技報告。建立科技報告共享服務機制。科技部及其委托機構通過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面向項目主管機構、項目承擔單位、科研人員和社會公眾提供開放共享服務。開展科技報告資源增值服務。包括做好立項查重服務,避免科技項目重覆部署;實時跟蹤科技項目的階段進展、研發產出等情況,服務項目過程管理;對相關領域科技發展態勢進行監測,為技術預測和國家關鍵技術選擇提供支撐;梳理國家重大科技進展和成果並向社會公佈,推動科技成果形成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意見》提出營造科技報告工作良好環境。切實抓好組織落實,明確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會商機制,加強對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建設重大事項的溝通和協商,各地、各有關部門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獎懲機制,項目主管機構應將科技報告的呈交和共享使用情況作為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承擔單位後續滾動支持的重要依據。對未按時按標準要求完成科技報告任務的科技項目,按不通過驗收或不予結題處理。
  我國科技報告制度建設工作將在中科院、工程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部門以及相關產業部門逐步鋪開,力爭今年實現5到10個省份的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科研項目全部納入國家科技報告體系。  (原標題:加快建立 國家科技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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